判定結構為重鋼與輕鋼結構確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,很多有經驗的設計師或項目經理也常常不能完全說明白,但我們可以以一些數據綜合考慮并加以判斷:
1、廠房行車起吊重量:大于等于25噸,可以認為為重鋼結構了。
2、每平米用鋼量:大于等于50KG/㎡,可認為是重鋼結構。
3、主要構件鋼板厚度:大于等于10MM,輕鋼結構用的較少。
另外,還有一些參考值:如每平米造價,最大構件重量,最大跨度,結構形式,檐高等,以上這些在判斷廠房是否為重鋼或輕鋼時可以提供經驗數據,當然很多建筑都是輕、重鋼都有。但有一些我們可以較肯定的說是重鋼:如:石化廠房設施、電廠廠房、大跨度的體育場館、展覽中心,高層或超高層鋼結構。
實際上國家規范和技術文件都并沒有重鋼一說,為區別輕型房屋鋼結構,也許稱一般鋼結構為"普鋼"更合適。因為普通鋼結構的范圍很廣,可以包含各種鋼結構,不管荷載大小,甚至包括輕型鋼結構的許多內容,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程只是針對其"輕"的特點而規定了一些更具體的內容,而且范圍只局限在單層門式剛架。
輕鋼也是一個比較含糊的名詞,一般可以有兩種理解。一種是現行《鋼結構設計規范》(GBJ17-88)中第十一章"圓鋼、小角鋼的輕型鋼結構",是指用圓鋼和小于L45*4和L56*36*4的角鋼制作的輕型鋼結構。
由此可見,輕鋼與重鋼之分不在結構本身的輕重,而在所承受的圍護材料的輕重,而在結構設計概念上還是一致的。